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16)浙0681民破19号
2016年9月1日,本院根据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省诸暨市浩军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债权人浙江省诸暨市浩军针织有限公司的现有资产总额为6806671.05元,负债为55289193.2元,净资产为-48482522.2.36元。本院认为,浙江省诸暨市浩军针织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财产状况又无好转的可能。本院在审理浙江省诸暨市浩军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期间,相关权利人也未提出和解、重整的申请。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应依法宣告债权人浙江省诸暨市浩军针织有限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1月27日裁定宣告浙江省诸暨市浩军针织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